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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创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示

2023-06-09 11:31:01 作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379次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要求,广东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对生产增城荔枝、白蕉海鲈、廉江红橙、新垌茶、汶朗蜜柚、竹山粉葛、凤凰单丛(枞)茶等7个地理标志产品的25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电话:020-38835550

  传真:020-38835429

  电子邮件:gdsjj_ipbh@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195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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